宝贝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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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细则

(一)经销商资格

有较强经济实力、信誉良好、品牌意识、合作意识较强的奶粉专卖店、婴幼儿专卖店及一切愿意将奶粉销售作为其重要经营部分的超市,只要诚实守信并认同本公司的经营理念且愿意与我们共同将"宝贝星"奶粉品牌打造成奶粉行业中的的客户均可经销本公司产品。

 

(二)经销商政策

(1)、原则上不设总经销商。

(2)、现款现货原则。

(3)、县级以上市场3公里商业圈经营权、乡镇市场5公里商业圈经营权原则。

(4)、首批进货。

(5)、全国市场统一底价、统一零售价原则。

(6)、所有经销商门店必须统一终端形象(一个堆头、一个端架、一块条幅);统一宣传口号;统一促销力度的原则。

(7)、厂商共同投入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