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服装商机>男装商机

山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着装规范

时间:2025-06-10 07:06:43

  山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服装要求(截至2025年)

  一、配发资格与范围

  ‌人员资质‌

  执法人员必须隶属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,且均需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》‌

  仅限主要履行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检查等职能的执法人员配发‌

  ‌适用领域‌

  交通运输局、农业农村局、文化执法服装、生态环境保护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均适用统一服装标准‌

  二、服装配置标准

  ‌服装种类与配发周期‌

  ‌常服‌:每4年换发1套(含衬衣2件),需配套佩戴硬肩章、臂章、胸徽等标志‌

  ‌执勤服‌:春秋、冬执勤服每4年换发,具体数量根据气候区调整(如温区发春秋2套、冬1套)‌

  ‌夏装‌:长袖衬衣2件(3年换发)、短袖衬衣3件(温区3年换发)‌

  ‌单裤/裙子‌:男性配单裤2条(2年换发),女性可选单裤或裙子共2条‌

  ‌款式与标志标识‌

  常服为蓝青色修身西式设计,左臂佩盾形执法臂章,右胸为山东省胸标‌

  执勤服采用夹克式短袖衬衣设计,搭配套式软肩章、软胸徽‌

  三、着装规范

  ‌场景要求‌

  ‌执法场合‌:现场执法、对外窗口办公时必须着制式服装‌

  ‌日常场合‌:非执法活动可酌情穿着,但宣誓、重大会议等需统一着常服‌

  ‌佩戴规则‌

  常服需扎制式腰带,系领带,衬衣袖口不外露,胸号置于左胸‌

  执勤服内搭衣物不得外露,夏装短袖下摆不可扎入裤内‌

  佩戴党徽时需置于胸号正上方‌

  ‌禁止行为‌

  不得混搭不同季节服装或与便服混穿‌

  不得擅自修改服装式样或扩大配发范围‌

  四、监督与管理

  ‌采购规范‌:服装采购需通过公开招标,供应商需符合信用审查要求‌

  ‌责任部门‌:司法行政及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,各级执法部门负责具体实施‌

  说明

  以上要求综合山东省地方规定及全国性交通执法标准制定,重点强调规范性标识佩戴与场景化着装管理‌

法律声明

①本站提供的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与交流,本网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与完整性。

②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,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与连带责任。

③对于转载文章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,但是能力有限或疏忽,造成漏登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。

④本站尊重他人的劳动,文章中的内容或图片如有不良/侵权信息,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。侵权举报>>

  • 女装
  • 男装
  • 童装
  • 内衣
  • 其它
2025规范劳动监察制式服装四季款劳动保障监察标志服
城管制服综合行政执法标志服装规范标准